12月10日,丹江口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当场兑现赔偿款2000元。
2024年10月10日18时许,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至丹江口市沿江路水都二桥路口与杨某发生剐蹭,张某随即下车冲至杨某跟前,用手掌朝杨某的面部进行连续击打。市公安局以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决定给予张某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杨某受伤后在国药汉江医院检查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打针治疗3天,花去医疗费1102.99元,医生建议休息5天。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杨某遂依法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陈燕向当事人了解案情时发现双方系远房亲戚,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虽然不大,若简单以判决方式结案,不仅无法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影响双方亲戚关系。为妥善解决矛盾,陈燕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调解中心,结合案情对责任划分、赔偿范围等耐心释法明理,厘清利害关系,从血缘亲情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协调赔偿事宜,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往后生活中应当如何面对和处理类似问题,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本案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无可避免,随意发泄情绪、殴打他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触碰法律底线。因情绪上头,让“小矛盾”引发“大麻烦”,终将为自己的“任性”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