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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红包礼品,争做清廉法院人

来源: 政治部 时间: 2024-05-14 15:43 点击量: 2198

“您好,我在执行过程中,一位申请人给我微信转账2000元向我表示感谢,我拒收了,钱已自动退还。特向机关纪委报告。” “您好,案件调解成功,原告给我转账1000元表示感谢,我已拒收,现向机关纪委报备。”“外地当事人给我邮寄了一箱新疆特产,我退还被拒,现主动上交机关纪委。”

今年以来,面对当事人的红包礼品,虽然价值不高,但我院干警“拒礼”力争,将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落实到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坚决把好“廉洁”关,筑牢“防火墙”,在全院营造了主动拒礼的良好氛围。

    2024年1月,执行法官江涛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申请执行人卢某某拿到执行款后,为表示感谢通过微信向江涛发送2000元红包,被江涛拒收;2024年1月,申请执行人罗某为表示感谢通过微信向执行干警李霄峰发送600元红包,被李霄峰拒收;2024年2月,被告苗某某在收到胜诉判决书后为表示感谢向民一庭法官杨迪邮寄一箱新疆特产,被杨迪予以拒绝,并由机关纪委予以退回;2024年3月,原告陈某在案件调解后为表示感谢通过微信向浪河法庭法官助理张军华发送1000元红包,被张军华拒收;2024年4月,当事人王某为感谢执行干警刘四海,以补贴电话费为由通过微信向刘四海发送1000元红包,被刘四海拒收。5名干警事后均向院机关纪委进行了报备,并在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如实报告了情况。

干警“拒礼”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抓严抓实“三个规定”工作的缩影。近年来,丹江口法院始终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强化干警党纪廉政教育,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着力营造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文化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