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鄂0381法公203号
王琳、王福平:
本院受理史家豪申请执行你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依法向你送达(2017)鄂0381执747号执行通知书、(2017)鄂0381执747号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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