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务实举措打通司法兑现“最后一公里”。
案件终本执行不停 强力措施促履促和
2021年5月10日,秦某向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杨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秦某各项损失共计12.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期履行赔付义务。2021年9月8日,秦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依法向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杨某仍拒不履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强制扣划杨某银行存款12600元,因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杨某依旧未清偿剩余债务。秦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告知申请执行人,可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行踪线索。秦某积极配合,向法院提交相关线索。执行干警联动公安部门协助核查,依托公安提供的线索开展多次摸排,锁定杨某母亲的住址。干警上门向其家属释明案件情况,杨某母亲得知后当即联系杨某。杨某主动到案,在执行干警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杨某当场履行2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秦某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成果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4人,警车4辆,行动涉及案件10件,涉案标的总额133.4万元。当天共拘传4人,当场履行 4.6万元,和解金额55.2万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人。
下一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惩戒并重,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