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开展“无废机关”建设,聚焦绿色办公、绿色食堂、绿色采购、垃圾分类等基础工作,带动全体干警夯实低碳“无废”文明理念,践行绿色低碳办公生活方式,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革委及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被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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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创建举措。坚持把做好“无废机关”创建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成立“无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加强监督检查,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全院节约用电、办公用纸、垃圾分类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引导全院上下积极践行无废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无废机关”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强源头控废,提升创建成效。一是推行绿色办公。针对纸张打印、用水用电、车辆出行等高耗能方面进行重点提醒,减少使用一次性和高耗能的办公设备用品,提倡修旧利废,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审判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办案,减少纸量消耗。二是实行垃圾分类。明确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操作指引,鼓励干部职工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三是倡导“文明就餐”。以食堂精细化管理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实施报餐制度,张贴光盘宣言,引导干警按需取食,杜绝浪费,贯彻光盘政策。四是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干警在日常生活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集体活动集中乘车,主动养成节能、低碳、健康、环保的绿色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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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宣传普及“无废”理念。定期召开“无废机关”创建推进会,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警培训体系,全面增强干警节约意识。以开展“无废城市”主题活动为契机,宣传和带动更多人关注并参与到无废行动中来,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下一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无废机关”创建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建设“无废”城市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