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湖北路桥集团将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 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的锦旗送到丹江口法院浪河人民法庭手中,为该庭在诉前快速化解矛盾,解决企业燃眉之急的行为点赞。

2022年7月,案外人张某在湖北路桥集团承建的十淅高速建设工地旁路过时不慎被散落的建筑垃圾绊倒摔伤,导致踝骨粉碎性骨折,相关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在浪河法庭主持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湖北路桥集团迅速安排自有资金将赔偿款兑现到位。
因湖北路桥集团在保险公司购买有相关保险,其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导致湖北路桥集团垫付的款项空缺,迟迟不能通过审计,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发展。
2023年5月,浪河法庭在对辖区企业进行“户户走到”过程中,了解到湖北路桥集团存在的上述问题,迅速与涉案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其拒赔原因。原来,保险公司在收到湖北路桥集团的保险申报后,其认为保险公司未参与湖北路桥集团与案外人张某的调解,对调解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面对保险公司的疑惑,浪河法庭从法律关系的不同入手,深入为其释法明理,并针对其提出的调解真实性问题,浪河法庭又迅速出具证明,还原调解经过。在浪河法庭的来回磋商下,保险公司最终同意依据保险合同将款项支付给湖北路桥集团,一场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难题得到快速化解,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