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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房屋拒绝搬离?硬核腾退!
——丹江口法院开展“2024年荆楚雷霆—十堰执行”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4-10-30 11:21 点击量: 3873

10月29日清晨6时30分,丹江口法院执行局门前全体执行干警已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出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陈光林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快速出击,按照执行预案前往执行地点。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十堰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被执行人十堰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某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胡某某向本院提交的三份承诺书中分别载明:胡甲、胡乙、罗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系被执行人胡某某出资购买,本院遂依法查封、扣押案外人胡甲、胡乙、罗某名下房产,经网络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同意接受拍卖的房屋以抵偿本案债务。三案外人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一、二审判决均被驳回。2023年11月10日,本院向胡甲、胡乙、罗某发出腾退公告,要求三人限期自行迁出房屋,但至今未迁出。 

为妥善解决房屋交付问题,执行干警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集中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在公证处公证员的全程见证下,对胡甲、胡乙、罗某反复释法析理,告知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迫于强制执行威慑,案外人胡甲、胡乙、罗某最终配合打开了案涉房屋,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详细清点房内财产并制作清单后,交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房屋强制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执行工作中,占房不搬,腾房难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执行干警保持攻坚克难的势头,向执行难亮剑,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下一步,丹江口法院将坚决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执行“力度”保障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