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针对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调解,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以温情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彰显法治温度。
原告佘某的丈夫数年前因车祸不幸离世,此后她便独自带着孩子艰难生活,丈夫名下的房屋遗产未能分割。屋漏偏逢连夜雨,佘某近期被确诊重病,担忧自己时日无多,孩子的生活保障成了她心中最大的牵挂。为提前规划好身后事,确保孩子能拥有稳定的生活依托,佘某经过反复思量将自己的婆婆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家中房屋的继承问题。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罗简在梳理案情时了解到,被告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若让老人往返法院参与诉讼,不仅会给其身体带来负担,还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为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降低当事人诉累,罗法官当即决定打破“坐堂办案”的传统模式,主动前往原、被告居住地开展上门办案工作。

2025年9月10日下午,在被告家中,法官与佘某、佘某婆婆以及佘某的亲属围坐在一起,营造出亲切、平和的沟通氛围。法官首先细致核验了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扎实、准确。随后,法官耐心倾听了佘某的诉求与调解意见,佘某哽咽着表示,自己唯一的心愿就是在离世后,孩子能有一处安稳的住所,希望通过调解明确房屋由孩子继承。
然而,在现场调解过程中,佘某的亲戚就案涉继承房屋的原购买人及付款情况提出争议,认为房屋购买事宜存在细节尚未厘清,对房屋继承归属提出不同看法,现场气氛一度陷入紧张。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并未急于作出判断,而是先安抚各方情绪,随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程序和继承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逐一分析房屋购买及付款争议中的关键问题,引导双方放下情绪理性沟通。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和法律释明,佘某的亲戚逐渐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不再对房屋继承提出异议。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涉两套房屋均由佘某的儿子继承,同时考虑到佘某婆婆年事已高且无其他稳定住所,明确佘某婆婆对其中一套房屋享有居住权,直至其百年之后。
至此,这起涉及房屋继承和高龄老人居住权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从案件立案到最终调解成功仅用时1天。此次上门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更让司法服务的温度传递到群众心中,切实维护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服务“上门”,暖到“心门”。丹江口法院始终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持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全力推行在线调解、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司法便民举措,坚持“走出法庭、贴近群众”,通过“先行调解”“送法上门”等便民利民举措,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直抵人心。下一步,丹江口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