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鄂0381执57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万林与被执行人曹忠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曹忠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323050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曹忠新,男,1973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丹江口市新港办事处天河新村2号楼一单元一楼。公民身份号码:42260119730422****。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0%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冯法官,0719-5229086,13886832166。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鄂0381执177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立平与被执行人孙国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国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61153.5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孙国海,男,汉族,1972年11月23日出生,无固定职业,住湖北省丹江口市生产南路盛世华都小区4栋401室。公民身份号码:42038119721123****。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6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0%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冯法官,0719-5229086,13886832166。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鄂0381执290号
本院在执行马健与谢瑞鹏民间借贷纠纷中,被执行人谢瑞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353275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谢瑞鹏,男,1968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均州一路308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8119681213****。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冯法官,0719-5226309,13329846076。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鄂0381执恢145号
本院在执行万正义与张国敏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国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70775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 张国敏,男,1969年 12月 2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众营国际大厦 13栋 1805号。公民身份号码:42030319691223****。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联系人王法官,0719-5667750,18371979149。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19)鄂0381执167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贤辉与被执行人张玮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玮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金额为300000元。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张玮玮,女,1977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沙陀营路265号5栋1单元8号,住湖北省丹江口市三官殿供电所家属楼1单元301室,公民身份号码:42038119771127****。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并被本院依法拘传或拘留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执行到位的,将执行到位标的款的10%作为奖励给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一律予以保密。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联系人江法官,0719-5217753,15327998738。
2.现场举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电话0719-5217222,0719-523555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地址非为经常性居住/办公地址,人民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举报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相关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四)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本悬赏公告有效期限:该案件执行完毕止。
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其他说明
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丹江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