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递交材料到财产保全成功还不到一天时间,我能感觉到,法官真的把我们这些当事人的事放在心里,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法官同志辛苦了!”

3月21日,丹江口市某企业将写有“公正执法扬正气,高效执法解民忧”的锦旗送至丹江口法院立案庭手中,对该庭高效诉前保全,挽回企业损失400余万元的行为予以高度赞扬。
“丹江法院立案庭吗?刚得到确切消息,对方企业正在转移资产,我要立即申请诉前保全。”晚上八点,立案庭负责人陈燕忽然接到了丹江口市某企业的诉前保全“求助”电话。
经了解,申请人丹江口市某企业系一家从事建筑工程行业的公司,2019年以来,其陆续承建了丹江口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小区工程建设,后经双方结算,尚有40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因被申请人丹江口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不善,便陆续对房产等公司名下资产进行了变卖处置,但对申请人丹江口市某公司的工程款却一直未予支付。近期,被申请人公司计划将其名下的剩余房产一次性变卖给他人,眼见400万元工程款可能落空,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企业有所需,我即有所应。申请人反映,第二天一早被告企业的部分房产即有可能办理过户登记。倘若按部就班第二天上班才立案审查保全相关资料,则极有可能导致保全成空。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急迫性,立案庭决定当晚就对保全材料进行审查立案,并将裁定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一并备齐,等一切准备就绪时,已是夜里十点多钟。
第二天一上班,立案庭干警便立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查封相关手续,当查封手续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今年以来,丹江口法院坚持保全工作关口前移,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诉前保全告知书》等,不断强化当事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特别针对涉企纠纷案件,充分发挥诉前保全作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切实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