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当庭拿到赔偿款,终于可以配假肢了...”郭某拿到钱后向荣法官道谢。
2025年第一期党员法官“每周一村”活动在石鼓镇拉开序幕,通过习家店法庭多次释法明理,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当庭兑现”模式成功调解一起侵权案件,为当事人减少诉讼费、各项鉴定费共计4万余元,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024年夏际,韩某无证驾驶玉米收割机收割玉米,因操作不当致使郭某小腿卷入机器,右小腿当即断裂,经医院诊断为右下肢离断毁损伤,右小腿中部以下全部截肢,伤者残疾等级较高,双方对赔偿数额有较大争议,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进一步梳理了案件争议焦点发现:因农机没有投保,赔偿需韩某个人承担,且过失致人重伤有判处实刑的可能。年关将近,韩某期盼能和家人一同过年,郭某的伤情也需要及时拿到赔偿款治疗,为此荣法官开始长达三周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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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荣法官提醒郭某考虑诉讼成本和韩某的实际履行能力,引导其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另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韩某阐明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从情理角度提醒其换位思考,理解郭某因受伤所遭受的痛苦和损失,积极给付赔偿。经过多次沟通调整调解方案,最终形成了一次性赔偿20万元剩余10万分期支付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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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判决不难,但若生效裁判得不到有效执行,往往成了“法律白条”。丹江口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以高质量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