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江口法院依托“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高效审结某新能源科技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仅用60天成功推动这家长期停滞的“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一次性化解执行积案14件,清理各类债务4000余万元,以司法高效为市场腾挪发展空间。
该新能源科技公司成立于2017年,主营电子产品、电池等生产、加工、销售业务,后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停滞,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多名债权人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丹江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核查发现,该公司仅存部分生产设备可供处置,无其他有效资产,涉案执行标的累计达2000余万元,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为破解僵局,法院依据“繁简分流”衔接规则,在债权人申请后,迅速启动案件移送审查程序,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经核查评议,该公司破产案件符合简易案件审判标准,按照“繁案精审、简案快办”的原则,于裁定受理五日内通知申请人、债务人。

某新能源科技公司在接收《移送审查决定书》后,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称因其委托其他公司生产的电池质量原因,导致巨大损失,且因公司股东去世,导致公司引资问题不能妥善解决,目前正想办法引入投资,恢复生产。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法院迅速对企业现状进行核实。经法院审查,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厂房系租赁,名下没有不动产,公司现有部分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已抵押查封,明显资不抵债无法重整经营。法院驳回该公司异议申请,快速接入破产程序。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充分释放“繁简分流”制度效能,打破程序壁垒实现高效推进。一方面,利用执行阶段已掌握的财产查控结果,通过数字信息共享平台将财产查询、评估等数据“一键导入”破产程序,大幅缩短前期核查周期。另一方面,快速组建由破产审判人员组成的专项团队,第一时间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同步介入接管协调工作。针对企业原实际控制人高某已去世的问题,法院迅速与公司原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找到了公司原高管张某,通过与张某沟通确定了接管日期。同时,协助管理人进行分工安排,就接管的流程、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接管工作顺利推进,为程序提速扫清障碍。
“繁简分流”不仅是破解执行难的关键抓手,更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路径。丹江口法院破产审判合议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对无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加快出清节奏,对有发展潜力的危困企业精准适用重整或和解程序,以司法精准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