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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倾情守护长江水韵之美

来源: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 时间: 2025-02-28 09:34 点击量: 806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注入了法治力量。四年来,这部中国首部流域性综合法律,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构建起责任清晰的全流域协同机制。2025年2月27日、28日,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之际,丹江口法院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积极向社会公众传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长江保护法的社会认知,以实际行动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鱼”我同行: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修复

增殖放流是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之一,能通过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渔业幼苗的方式来增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从而达到改善和优化水域群落结构的效果。2月27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联合丹江口市联合执法办案中心、市人民检察院、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凉水河镇等单位在江口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出资购买的40万尾鱼苗放生到丹江口库区,为丹江增添一抹活力与生机。

活动现场,一尾尾鱼苗经十堰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所检验合格后,在多方共同见证下,“乘”着“滑梯”游入库区,绽开一朵朵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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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的严重影响,以后我不会再做违法的事,也会制止他人破坏生态环境,保证守好家乡的水生态环境。”案件当事人现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表示认罪。

法治宣讲:生态文明绘就绿色画卷

为加深公众对长江保护法及其精神的理解,2月27日下午,该院还组织了一场专门讲解长江保护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宣讲活动。宣讲现场,法官向凉水河镇干部、守水护水志愿者、周边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实施意义及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保障作用,详细阐述了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环境治理的要求,强调了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平衡的重要性,倡导生态农业、绿色种植,减少化学肥料,保护土壤健康。

通过宣讲,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进一步认识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大家珍爱家园、守水护水、保护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植树造林:能动司法孕育绿水青山

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2月28日,丹江口法院积极响应全市号召,组织志愿者们来到高铁站南广场入口(孟土路)的坡地上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

在市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张静的带领下,法院志愿者们热火朝天地投入到植树活动中,大家两人一组、三人一班,齐心协力、相互配合,挥锹铲土、扶苗填土、踏土夯苗、提桶浇水,精心栽下一株株树苗。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排排新栽植的树苗在和煦的春风里昂然挺立,为春日增添了浓浓绿意,也孕育着无限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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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活动不仅美化了环境,也增强了党员干部们爱绿、护绿、增绿的意识。“这样的活动特别有意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不能光说不做,法院干警更应身先士卒,为补植复绿贡献力量。”法院志愿者们纷纷说道。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丹江口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长江破坏生态犯罪,从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行为,审结19起典型案件,在社会各界引起积极反响。联合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设立12个“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强化审判、检察与行政监管职能衔接,形成保护合力,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注重生态修复,通过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等方式落实恢复性司法,累计向丹江口库区投放鱼苗超200万尾,有力推动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