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公 告(申请执行人张毅与吴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时间: 2017-06-08 09:58 点击量: 2692

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鄂0381法公192号

吴键: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鄂0381执543号强制执行通知书,你应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张毅偿还借款610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1325元、公告费560元、执行费843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张韵韵

电 话:18907283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