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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亮剑,执护营商!丹江口法院开展“营商环境日”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5-11-12 15:52 点击量: 975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丹江口法院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日”专项集中执行行动1111凌晨6丹江口法院18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6辆警车兵分六路,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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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履约失信 以车担保促履行

丹江口A公司与十堰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B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申请法院调解分期履行。经执行干警多次协调,双方顺利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B公司仅按约履行三个月,便以“维持经营、急需发放工人工资”为由擅自停止履约,法人小王更是直接玩起“消失”——拒接电话、拒收消息,恶意规避执行。

为推进案件执行进展、保障涉企权益,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A公司法人的指引下,前往小王名下另一企业查找其踪迹,却未见到小王本人。面对其父亲老王满脸的疑惑,执行法官并未急于亮明来意、释法说理,而是先坐下拉起家常,耐心倾听企业经营困境,缓解对方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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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氛围缓和后,执行干警出示相关法律文书,详细向老王说明案件来龙去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企业信用、法人责任的严重影响。“现在生意确实不好做,但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我早就叮嘱过他,遇到问题要直面,不能逃避!”了解全部情况后,老王当即表态,自愿以名下车辆为担保,督促小王在一周内补齐欠款差额,并严格按照原分期协议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涉企纠纷得以顺利推进。

执行促和解 护航涉企合法权益

2023年3月,山东某公司与湖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湖北某公司需返还山东某公司货款72万余元及利息,但该公司未履行义务,山东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全面排查企业账户、不动产等线索,同时秉持“柔性执行”理念,多次与湖北某公司负责人沟通释法,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也倾听其经营困境。最终促成该公司先行履行6万元。后因双方另有关联诉讼在院审理,判决结果将影响本案执行,院依法裁定中止执行。其间,执行干警并未搁置案件,持续跟进关联诉讼进度,保持与双方企业的沟通反馈。

2025年11月11日,关联诉讼生效,执行条件具备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重启程序,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结合关联案件结果梳理争议焦点,平衡双方诉求提出合理建议。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推进。

执行成果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涉及案件17件,涉案标的总额160.3万元。行动当天共拘传12人,当场履行11.6万元,达成执行和解6件,和解金额78.6万元;执行完毕3件。

下一步,丹江口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活动要求,以买卖合同类、涉企类案件为重点,立足执行工作职能,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