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从丹江口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劳动模范大会上获悉,我院三官殿女子法庭庭长赵晓云被丹江口市人民政府授予“丹江口市劳动模范” 荣誉称号,这是我市政法战线上唯一获此殊荣的同志。
自2012年6月担任十堰市首个女子法庭庭长以来,她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工作中,她针对女性细心、耐心、亲和力强、擅做调解工作等优势,逐渐摸索出一套“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调判”的“四心促调法”及“站准坐标、找准症结、摸准脾胃、看准火候、借准外力”的“五准调解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担任女子法庭庭长以来,她带头审理案件192件 ,调解179件,调撤率高达93%,实现了零上诉、零投诉、零信访。2014年,女子法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赵晓云庭长被评为十堰市“服务民生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荣获丹江口市“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