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清理工作,助力社会诚信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自2025年1月起,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失信主体名单清理退出为契机,全面梳理执行案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开展执行工作。
一、全面系统排查,夯实工作基础。对列入失信名单的公司开展逐一核查,通过核实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及履行能力等,对失信法人进行全方位“信用体检”,确保信用修复的准确性与公信力,切实避免“误伤”或“误删”。
二、建立分类台账,实施精准监管。根据排查结果,将失信企业划分为三类实行精准管理:
1、对已停产停业、无人管理、无履行能力或已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纳入“可退出”清单,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删除其失信信息;
2、对存在履行意愿但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纳入“待观察”清单,积极引导其配合执行、达成和解,并依据履行情况决定是否退出名单;
3、对主观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失信企业,纳入“继续失信”清单,持续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三、转变执行理念,突出善意文明。在执行过程中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理念,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柔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鼓励守信与惩戒失信并重,推动企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
此次专项核查中,35名失信企业已依法屏蔽退出。下一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优化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机制,以务实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