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图片新闻

丹江口法院:以鉴促调 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来源: 立案庭 时间: 2024-10-28 11:09 点击量: 3259

今年以来丹江口法院深入开展诉前鉴定工作,积极探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发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机制并行优势,以鉴定促调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640.jpg

 原告陈某因与被告王某、曾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被告保险公司对原告陈某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情存疑,三方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引导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采取“诉前鉴定”。保险公司对原告提交的单方委托鉴定伤残等级结果、后期治疗费用存在异议,故向法院提起重新鉴定申请。为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审核保险公司重鉴的理由成立后,立即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诉前完成鉴定材料质证及选定鉴定机构,最终选定十堰某鉴定所作为重鉴机构。

承办法官收到重新鉴定意见后,组织三方当事人再度沟通协商,很快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33c6bfeb-d89d-440b-b936-974e22beeba9.jpg

丹江口法院严格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实行简案快办,将涉及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审结。2024年1月至9月,累计受理诉前鉴定案件52件,其中以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6件,相关案件平均审理时长26.18,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升诉讼效率。

下一步,丹江口法院将持续完善诉前鉴定工作机制总结提炼诉前鉴定成功经验,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诉前鉴定的效率和准确性推动诉前鉴定与诉源治理工作相融合,努力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