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月25日,丹江口法院开展“荆楚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凌晨六点半,该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张静作动员讲话后,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计划奔赴执行现场。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们对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耐心释法,对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既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又有效推进了相关案件执行。

“法官,别拘留我,我现在给钱……”
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从2011年起陆续在申请人赵某处购买货物,累计货款达4万元,李某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赵某将李某告上法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但李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锁定赵某在位于龙山镇七里沟村大山深处的某个菌菇养殖场处,执行法官当机立断驱车近两小时到达该养殖场,找到了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到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试图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拖延执行。在多方了解李某的经济情况后,执行法官认为李某有直接履行全部货款的能力,明确告知李某若不一次性履行完毕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最后李某将全部货款一次性付清,案件实质性履行完毕。


劳务受害起纠纷,刚柔并济促履行
鲁某某与丹江口市某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鲁某某在被执行人丹江口市某厂务工时不慎摔伤,双方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经过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王某某应当向申请人赔偿损失125,428元。长期以来,王某某多次承诺还款但一直未履行,双方矛盾进一步扩大。执行干警十余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王某某均躲避不见。3月25日一大早,执行局张专委带队赶到六里坪镇王某某家中查找,发现王某某并未在家,但其丈夫饶某在家。经过干警释法明理,饶某同意为其妻子提供执行担保,并且代为履行剩余案款。经过执行干警调解,申请人同意将剩余案款23,000元放弃3,000元,饶某也立即四处筹集资金,将剩余款项20,000元一次性支付完毕,至此,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受害人拿到了赔偿金,5年多的矛盾得以化解。


执行战果
此次行动,丹江口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9人,警车7辆,行动涉及案件21件,涉案标的总额321万元。当天共拘传12人,现场执行到位24.8万元,达成执行和解4件,和解金额110.6万元;执行完毕5件。






执行攻坚没有休止符,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丹江口法院将牢固树立“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擦亮执行“利剑”,充分利用网络查控手段和线下搜查方式,用足用好各项惩戒措施,跑出胜诉权益兑现“加速度”,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