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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笔 绘就南水北调十年发展新篇章

来源: 环资庭 时间: 2024-12-13 11:07 点击量: 2968

2024年12月12日,是南水北调通水10周年。

十年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宛如清水长廊,累计为沿线14个大中城市供水680亿立方米,为国家民族筑牢发展之基,立起一座不朽的丰碑。

丹江口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承担着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使命。近年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践行“两山”理念,常态化开展巡库、巡山、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为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深耕绿色审判 筑牢生态环境司法屏障

法庭对被告人徐某犯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一案作出公开宣判。 (2).jpg

“库区周边的森林资源,对丹江口库区的水具有涵养作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水生态、水环境。”在丹江口法院审判庭,一起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在进行公开庭审,全市各镇(办、处、区)护林员代表、相关企业负责人参与旁听。

庭后,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庭长徐彬鹏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劝解企业、群众以案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为我市生态环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为全方位保护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供水安全,丹江口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打造专业环资审判团队实行归口审理。2021年以来,依法审理各类环资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8件、涉及土壤、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民事纠纷案件51件、审理审查行政案件58件,坚持以最严密法治为经济发展划出生态红线,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

践行“两山”理念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丹江口大坝_副本.jpg

从空中俯瞰,丹江口水库碧波万顷,水天一色。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丹江口水库享有“中国水都、亚洲天池”的美誉。“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也赋予了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更深层次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使命。

我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对生态环境的严重影响,以后自己不会再做违法的事,也会制止他人破坏生态环境,保证守好家乡的水生态环境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_副本.jpg

2024年10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协同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在凉水河镇江口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出资购买的1930鱼苗放生到丹江口库区,为汉江水增添一抹活力与生机。

一盆盆鱼苗鱼苗经检验合格后,在多方共同见证下,跃入水库,回归自然,案件当事人现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这是丹江口法院践行生态保护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

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_副本.jpg

近年来,丹江口法院在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实施生态恢复的司法理念,在丹江口库区周边、武当山国家地质公园、沧浪洲湿地等处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分设增殖放流区、补植复绿区、野生动物放生区,初步在基层法院框架内形成“法庭+基地+三区”的立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强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传统修复方式适用,实现补植复绿林地200亩,增殖放流鱼苗80万尾,让“砍树人”变成“种树人”,“破坏者”变成“守护者”,努力实现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双赢。

强化多元协作 凝聚生态共治合力

“巡查重点检查水体是否有异味,颜色是否正常,河面、河岸清洁是否到位,还要及时劝阻、制止涉河违法违规行为。”

丹江口法院多次联合丹江口市相关单位会同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相关单位在湖北省丹江口市、河南省淅川县交界水域进行联合巡查_副本.jpg

2023年起,丹江口法院多次联合丹江口市相关单位会同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相关单位在湖北省丹江口市、河南省淅川县交界水域进行联合巡查,清理白色垃圾、劝阻库区垂钓、洗衣洗车、游泳等行为,对网箱养殖、倾倒垃圾等情况进行督导整改。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要将强化区域协同融通作为着力点,加强综合治理、坚持生态共治,打好组合拳”丹江口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落实“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_副本.jpg

丹江口法院全面加强环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区域协作,不断深化落实河湖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选任14名中层以上干部配合全市28条主要河流的河湖长,开展联席会议、库岸线巡查、涉库问题整改检查等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司法服务、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助力提升河湖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坚持系统思维,联合环库区周边基层法院、丹江口市相关行政机关、汉江集团以及省内高校等单位,从探索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案件生态环境修复程序、规范行刑衔接程序、深化理论研究等层面实质化推进丹江口库区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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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等4家部门在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护中心设立联合办案中心,选派专人参与联合办案中心日常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裁判执行有机衔接针对涉水问题积极参与联席会议20次,商讨案件11件,甄别案件信息9条,配合检察机关走访现场6次,提出指导意见5条,受理涉水刑事案件6破坏河湖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延伸绿色服务 助推绿色低碳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十堰丹江口库区志愿者回信中提出,要带动更多人自觉守水护水节水,携手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开展守水护水法治宣讲_副本.jpg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更新是关键。丹江口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不断创新普法方式,结合“3·1”“6·5”“8·15”等环保节点开展法治宣讲、巡回审判、“小水滴”守水护水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故事,倡导树立互利共生、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让库区的水更“清”、天更“蓝”。

6月4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在浪河镇钱湾村巡回审理一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非法狩猎案件1_副本.jpg

丹江口法院通过现场开庭、实地审理群众身边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宣传效果。在审理的一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非法狩猎案件中,承办法官将法庭“搬”进村委会,邀请当地村民、林业站、村委会工作人员现场旁听。

“人们通常认为到江里捕鱼,在山上抓些野味很平常,但有可能就触犯了法律。在生态环境领域,加强普法教育、提升民众法律意识非常重要。”承办法官表示。

6月4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在浪河镇钱湾村巡回审理一起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非法狩猎案件2_副本.jpg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向旁听人员进行了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普及禁猎区、禁猎期、禁渔期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爱护生态环境,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需要司法护航。丹江口法院将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丹江口库区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创新护航绿水青山的新思路、新机制,以司法之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